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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


来源: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:2026-10-08 16:52:26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:-

连州市允盛置业有限公司:

  经查,你(单位)因未足额支付黎永乐等5人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的劳动报酬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及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第十二条的规定。我局于2026年9月23日依法向你(单位)作出了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6〕第20号)、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连人社监字〔2026〕第20号),于2026年10月8日向你(单位)邮寄送达未妥。现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,自从公告发出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
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6年10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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